2012年11月28日下午,第三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布置2012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党支部书记、学生处处长张新民同志宣读了院党委《关于做好2012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对评议总体要求、评议内容、评议程序作了重点讲解,对本支部开展此项活动的时间、步骤提出了要求。张新民强调,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是我们党为进一步提升党员整体素质、更好地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而进行的重要举措,全体党员一定要予以高度重视。每名党员都要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认真检查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的纪律、执行院党委和支部决定、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加强民族团结、密切联系群众、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广大师生员工服务方面的情况,接受党组织、党内外群众的评议。要通过评议,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提高责任意识,加强工作的主动性,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全体员工做好各项工作,为学院的建设和发展做贡献。 卜利军、陆园宣读了十八大新党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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